PRIVACY POLICY

隱私政策

BASE皮膚科重視用戶的個人資訊,
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安全管理。

BASE皮膚科(以下簡稱「醫院」)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30條,為保護資訊主體的個人資訊並及時、順暢地處理相關投訴,制定並公開以下隱私政策。

第1條(個人資訊的處理目的)

醫院為以下目的處理個人資訊。所處理的個人資訊不會用於以下目的之外的用途,如使用目的發生變更,將採取獲取另行同意等必要措施。

  1. 線上諮詢及預約 — 收集姓名、聯繫方式、電子郵件、感興趣的療程、諮詢內容,用於諮詢回覆及預約指引。
  2. 診療預約確認及管理 — 預約日程通知、變更/取消處理、後續指引。
  3. 服務改善及統計分析 — 利用匿名化數據改善服務品質。

第2條(處理的個人資訊項目)

醫院處理以下個人資訊項目。

類別必填項選填項
線上諮詢預約 姓名、聯繫方式、諮詢內容、個人資訊收集及使用同意 電子郵件、感興趣的療程
自動收集 IP地址、訪問時間、Cookie、瀏覽器資訊 -

第3條(個人資訊的處理及保存期限)

  1. 醫院在法律規定的個人資訊保存及使用期限內,或在收集時獲得資訊主體同意的保存及使用期限內處理和保存個人資訊。
  2. 各項個人資訊的處理及保存期限如下。
    • 線上諮詢預約資訊:諮詢結束後3年(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
    • 診療相關記錄:依據醫療法第22條最長保存10年
    • 自動收集資訊(日誌):3個月

第4條(個人資訊的第三方提供)

醫院僅在第1條(個人資訊的處理目的)規定的範圍內處理資訊主體的個人資訊,僅在符合《個人資訊保護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的情況下(如資訊主體同意、法律特別規定等)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

第5條(個人資訊處理的委託)

為順利處理個人資訊業務,醫院將以下個人資訊處理業務進行委託。

受託方委託業務內容
網站託管服務商 網站運營及數據存儲
Google (reCAPTCHA) 防止垃圾訊息/濫用

在委託合約中,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6條,在合約等文件中明確規定了禁止超出委託業務目的處理個人資訊、技術性及管理性保護措施、再委託限制、對受託方的管理監督、損害賠償等責任事項,並監督受託方是否安全處理個人資訊。

第6條(資訊主體的權利義務及行使方式)

  1. 資訊主體可隨時向醫院行使以下個人資訊保護相關權利。
    • 個人資訊查閱請求
    • 存在錯誤時的更正請求
    • 刪除請求
    • 停止處理請求
  2. 可透過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醫院行使權利,醫院將及時採取措施。

第7條(個人資訊的銷毀)

  1. 當個人資訊保存期限届滿、處理目的達成等個人資訊不再需要時,醫院將及時銷毀該個人資訊。
  2. 銷毀方式如下。
    • 電子檔案:以無法恢復或再現的方式永久刪除
    • 紙質文件:用碎紙機粉碎或焚燒

第8條(個人資訊安全保障措施)

醫院為確保個人資訊安全採取以下措施。

  1. 管理措施:制定並實施內部管理計畫、定期員工培訓
  2. 技術措施:個人資訊處理系統訪問權限管理、安裝訪問控制系統、唯一識別資訊等加密、安裝並運營安全程式
  3. 物理措施:電腦機房、資料保管室等的訪問控制

第9條(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醫院全面負責個人資訊處理相關業務,並為處理資訊主體關於個人資訊處理的投訴和損害救濟等事項,指定以下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姓名: 김병수 院長

職務: 代表院長

電話: 051-711-4111

電子郵件: baseskin@baseskin.co.kr

第10條(權益侵害救濟方式)

資訊主體可向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個人資訊侵害舉報中心等申請糾紛解決或諮詢,以獲得個人資訊侵害救濟。

第11條(隱私政策的變更)

本隱私政策自2026年05月15日起生效。如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更而有內容的增加、刪除及修改,將在變更實施前7日透過網站公告進行通知。